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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房动迁时 分了2套房 外婆我妈和我3个人户口 舅舅也没有和我们住在一起 房屋调配单上原同住人和新配房人员只有我们3个名字 没有我舅舅的名字 但是我舅舅拿了一套房住着 现在这一套房子公房租赁承租人写的舅舅名字 这样房子就是舅舅的吗 他是同住人吗 有权拿这套房子吗 可以诉讼拿回房子吗上海公房动迁时 现在这一套房子公房租赁承租人写的舅舅名字 有权拿这套房子吗 可以诉讼拿回房子吗

诉讼 2019-10-21 09: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有住房承租权能否继承的问题
    第一,从权利属性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有明显的物权特征,是与用益物权相似,承租人作为权利人有权更完整地行使其权利并受到法律保护,这些法律行为包括转租、转让,当然也应当包括继承。
    第二,从权利取得方式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是基于单位职工工作贡献大小、家庭人口及其他住房等情况产生的,不仅是赋予个人的价值回馈,更体现为个人和家庭的权益,因此从这种途径取得的公有住房承租权应当可作为“遗产”在家庭和亲缘关系间进行继承。
    当然,由于分配取得的公有住房仍然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在继承方式上应当有别于其他私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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