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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份协议如下, 建国路门面是居改非性质的租赁房,按购买房子时的出资比例,今后政府征收房子的面积金额也按当年出资比例分配,我占75%,你占25%,但面积范围外的补贴你不占份额。 请问,“但面积范围外的补贴不占份额”加上这句后有什么区别,对比例分配有何影响?另外,面积外补贴指什么?按购买房子时的出资比例,今后政府征收房子的面积金额也按当年出资比例分配,面积外补贴指什么?

离婚 2019-10-17 13: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按下列方法分配:
    1、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实际所有人取得;
    2、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拟定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决定如何分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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