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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6年7月在上海宝山罗南买了一套拆迁房,原房产证只有户主男一人名字,户主在2017年6月份突然死亡,后来户主妻子继承了户主二套住房并公证过,现在过户时审税说上家还有继承税百分之20税没交,请问上海夫妻继承拆迁房有继承税吗?其二问如果有继承税应该有谁负担,之前协议上也没反应这类问题?现在过户时审税说上家还有继承税百分之20税没交,请问上海夫妻继承拆迁房有继承税吗?之前协议上也没反应这类问题?

继承 2019-10-07 20: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公证。
      
    2、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二,关于遗产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应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3,只有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才适用代位继承;
      4,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5,对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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