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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工人下班后,同班组长发生矛盾,项目一管理人员进行劝阻,工人(其实是一大家人共8人),转而针对项目管理人员,并进行殴打,项目管理人员被打后跑进办公室,这家人继而追进办公室用棍棒和灭火器打砸办公室的门窗,继续殴打管理人员,期间造成管理人员受伤,工人一人也受伤,请问受伤人员的医疗费该谁负责。项目管理人员被打后跑进办公室,继续殴打管理人员,期间造成管理人员受伤,请问受伤人员的医疗费该谁负责。

劳动纠纷 2019-10-14 15: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被人打致受伤,是需要鉴定看是否属于轻伤还是重伤,在来细节划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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