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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19日公司安排外出维修设备,在回公司途中遇车祸,导致额头留下6公分的伤疤,在后来处理赔偿时公司说保险只有一千多块的工伤补助,整个事故保险公司共计有两万多的补偿,公司的解释是扣除修车费用和住院期间不能报销的费用剩下一千多块,对于这一千多块我很难接受选择了拒收,心里感觉很无助,我该怎么办?在回公司途中遇车祸,公司的解释是扣除修车费用和住院期间不能报销的费用剩下一千多块,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10-10 20: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
    但是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工单位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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