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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公司底薪标准未达到当地规定的标准,而且还乱扣工资。一个月迟到了一次,然后有一天忘了打卡,但是还是上了一天班。请了两天假,他说我没工资,不给我发工资,说迟到了五次以上。旷工算三次,强行算旷工我也没话说,也才四次。难道连请假也算两次迟到或旷工么。这种事可以去找老板不?老板算违反劳动法么而且还乱扣工资。他说我没工资,不给我发工资,难道连请假也算两次迟到或旷工么。老板算违反劳动法么

劳动纠纷 2019-10-17 17: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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