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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未婚妈妈,孩子3岁了,跟他亲生父亲的姓。后来因为一些事情分开了,也断绝了联系。现在我要和另一男子结婚了,算孩子的继父了。继父想给孩子改姓,还需要亲生父亲的签字么。我看百度百科,说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也就是说只要我和继父的同意就可以改么我是个未婚妈妈,后来因为一些事情分开了,还需要亲生父亲的签字么。由其父亲和继母

继承 2019-10-18 16: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招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违法的,不能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相应地,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因工受伤的,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即不能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第10条规定:“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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