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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局又不取保候审,现在又起诉是怎么回事

刑事辩护 2018-08-18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取保候审是有条件的,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申请也没有用。

    以下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才会被批准:

    ①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②逮捕后,超过了法定的羁押期限,案件不能及时办结的;(法定羁押期限是:侦查期间2个月,经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共5个月。
    检察院审查起诉1个半月。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1个月,再审查起诉1个半月,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共5个月。一审审判期限为1个半月,二审审判期限为1个半月,共3个月)

    ③所涉嫌的罪行轻微,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罚金,不需要判有期徒刑的;

    ④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 取保候审不代表不会被起诉,具体要看案件本身,检察院如果不起诉的,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不起诉 取保候审的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1、如果是公安机关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则由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后,依照程序由公安机关解除


    2、如果是检察机关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则在宣布不起诉的同时,下发解除取保候审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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