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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个私人铝合金门窗加工厂上班,还没去上班的时候老板口头说一个月结一次工资,可后来一个月到了 也没给,老板说最近没钱,可后来的四个月也没给,他问我还做不做,我说不做了,当时是六月份,这个时候老板欠我工资于一万两千五百块,然后老板说九月 月底给我钱,现在已经快十一月了 也没给,我应该怎么办,也没有劳动合同,还没去上班的时候老板口头说一个月结一次工资,我应该怎么办,也没有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19-10-15 09: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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