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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受害人。在山东成武县南环路上,我骑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左转弯路径没有信号灯的T型路口时与南环路上的面包车由东向西行驶,我的电动三轮车前轮与面包车右侧产生刮擦,将我甩倒,造成脚部划伤,头部起包,脑袋发梦耳朵响,四肢酸痛脖子疼,经检查骨骼没事,只有耳朵一直响,耳科医生检测报告是听力明显下降。这个责任怎么划分,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造成脚部划伤,经检查骨骼没事,这个责任怎么划分,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损害赔偿 2019-10-08 18: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会考虑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人身损害赔偿的金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赔偿清单才能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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