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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套房,位于中山广场西坐4702,总售价39万,乙方愿意买 双方同意,乙方首付定金2万,如乙方不买,甲方有权不退定金。如甲方不卖进退乙方4万,甲方收到定金后,可以先去装修,乙方交清37万,甲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一切由乙方负责。可是合同签了后他老婆就说不买,时过半年已可以装修为由上诉我违约说我不给他装修,我:该退4万给他吗?甲方有权不退定金。时过半年已可以装修为由上诉我违约说我不给他装修,该退4万给他吗?

合同纠纷 2019-10-24 13: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签订装修合同后,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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