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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石油山庄居民。目前这个小区车满为患,地上车位已满,地下车库改为人防工程关闭,物业在居民门前的道路上私画车位收取租金,并扬言在公共道路上画车位不需与业主商量。这种侵权行为严重破坏了业主的居住环境,影响了居民的道路安全。请问,物业占用道路的行为合不合法?作为“战时防空,和平时期民用”的人防工程可不可以开放停车?急盼回音,谢谢!这种侵权行为严重破坏了业主的居住环境,物业占用道路的行为合不合法?和平时期民用”的人防工程可不可以开放停车?

综合法律 2019-10-11 04: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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