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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您好!我要咨询的问题是:男方婚前由父母出资购住房一套并将房屋赠给了男方,有赠给书,但没办理公证,当时房产开发商也还没有给办理房产证。房产证是房产开发商在男方婚后才统一给办理的,因为办证是在婚后,所以在办证时房产部门要了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并复印存档,但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写的是男方。请问此房的房产权是不是属于男女双方共有?谢谢!当时房产开发商也还没有给办理房产证。但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写的是男方。请问此房的房产权

离婚 2019-11-02 17: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院强制房产过记可以不需要原房屋产权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你可以凭协助执行公函,以及法院判决书,你本人证件,到该住房所属房管,一人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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