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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妹经过别人介绍找了个男朋友,去他家住了一天之后,他说听别人说我妹妹没有生育能力,我们去医院做了检查根本没有的事,什么都正常,在他家办了下酒席,我们这边是要办三次酒席,才算结婚,当时过了礼金4万,现在男方以不能生育要求分手,而且要求赔2万给他,我们这边是如果男方提出分手礼金不给退回的,而且也不是不能生育,请问,这样的情况打官司能胜诉吗?A什么都正常,当时过了礼金4万,我们这边是如果男方提出分手礼金不给退回的

离婚 2019-10-13 11: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要举证证明。
    红包及首饰属于男方的赠送品,女方一旦接受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女方无需返还。 化妆费用属于结婚消费,属共同花费,男方无权要求你支付。 汽车、电动车、家具及笔记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精神损害赔偿难于得到法院支持。 你提供的材料只能给你做这么多分析,要知详情可电话咨询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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