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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后,房以公司财务请假,他需要用钱从我这借走1300元钱,给我打了一张收条说是抵后面三个月的房租,因为已经交过前三个月的房租,后来因为本人急需用钱,与其协商把钱先退回来,房东答应一周后还回,约定时间到房东关机找不到人,联系她的妹妹才知道房子是他妹妹的,他妹妹并不知道他把房子租出去了,我应该怎么要回我的钱。我可不可以申请退租,并让其把剩余房租退还给我。他妹妹并不知道他把房子租出去了,我应该怎么要回我的钱。我可不可以申请退租

合同纠纷 2019-10-18 21: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者不动产抵押之类的,否则就只有等拿到余款再过户。或者你随时注意对方情况,房产过户时一定要过户到房屋买卖合同对方名下。这样到时一旦对方不付款,还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查封房产。
    如果房产证已经过户,那说明房屋产权已经发了变化,一般无特殊情况不予变更。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变动的规则是有效的合同+不动产产权登记已经办理产权过户,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发生了法律的效力,返还房屋程序很难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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