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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09年2月生产,至2009年6月到岗位报到上班,被通知已转为业务岗,原为后勤岗。生产期间公司打了一次电话通知我已转岗,我也没在意,以为工资不会降。我们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但合同上只写一个总数,合同期三年,现在合同还没有到期。现在发给我的是业务岗工资,并通知我说如果没有业绩,工资将没有。请问这是否合理?我该到劳动局还是哪个地方申请仲裁?我们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是否合理?还是哪个地方申请仲裁?

仲裁 2019-10-17 11: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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