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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农村去地里除草,把除草剂的空瓶的丢旁边,后来有快三岁小孩拿来灌水玩,被她大人发现了,不知道有没有喝,然后就带小孩去医院做了肠胃清洗,并且做了相关检查,医生他说没有明显的反应,可以出院并半个月观察,但是小孩的父母也担心,要求去省医院在做检查,住宿吃饭所有的费用,要求我们来承担。我应该如何应对?我觉得发生这样的事情,双方都有责任,所以后续的费用不可能!我一个人承担住宿吃饭所有的费用,我应该如何应对?双方都有责任,所以后续的费用不可能!我一个人承担

合同纠纷 2019-10-06 14: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小孩在医院出事故,医院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侵权责任法》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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