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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摔交了,头撞在门口的破墙角上,教室门的墙角竟然瓷砖缺口,不知何日破的,我作为家长没有发现,孩子额头破了,缝了六针,老师通知我赶到医院已经缝好,我为了孩子恢复好一点,让孩子在家休息了20天.现在拆线了,伤疤还在的.在额头上疤痕,留在心里的伤痕是很深的,随时间可能会淡化.但我想问一下,幼儿园除了负责拆线前的医疗费,要不要补偿精神损失和20天的护理费.请律师帮忙解答.孩子在幼儿园摔交了,孩子额头破了,我为了孩子恢复好一点

离婚 2019-10-07 08: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在校学习期间受的伤,就算在校外,幼儿园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的话,肯定是要负责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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