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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今年66岁,在建筑工地发生意外(别人开的电动车没有拔钥匙,我爸干活时不小心碰到钥匙,使车将他带入水池),将右手压断現在,在医院救冶动了第 ̄次手术,后面还有两次手术,以后手能不能自理还不知道。現在老板买通工友不为我爸做证,还应说我爸是自己不会开电动车,还去开倒置的。因为建筑工地上农民工,没有工资卡也没有劳动保险。現在应该怎么办,怎么要求赔偿,难道只有自认倒霉,吃哑巴亏吗?能不能自理还不知道。因为建筑工地上农民工,怎么要求赔偿,吃哑巴亏吗?

综合法律 2019-10-20 21: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写合同时一般不需要见证人或律师,法律没有签合同时需要律师或见证人的强制性要求;
    2、如果签署合同时,有见证人或律师也是可以的,并无不利影响,可以由上述人员对合同签署等情况进行证明。
    3、最好对合同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从而由其他机构来共同承担代理风险;
    4、公证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对合同进行公证和见证时,一般都要求合同当事人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书,如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进行“第二次审查”,这样,善意第三人(相对人)可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来了解自身无法获悉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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