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律师。我们小区物管是开发商下属单位。开发商在建房时擅自改动规划建房。没有按照红线图建房。因此,业主按照红线图计算后,开发商侵占了每户业主34万元。业主没有和物管签订《前期物业合同》,之后也没有补签。业主对物管也非常不满意。物管把没有交物管费的业主告到法庭。业主是不是需要另外起诉开发商和物管还是不用起诉,只需要对开发商的起诉应诉就行了,在法庭上再对物管和开发商提出赔偿要求?业主对物管也非常不满意。是不是需要另外起诉开发商和物管在法庭上再对物管和开发商提出赔偿要求?

房产纠纷 2019-10-24 07: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既然有人起诉,等待法院的判决。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