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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日本公司工作已有4年了由于长期工作劳累加班。2008年体检出肝病和肝功能失调,但工作太忙没有办法请假休息在生病期间一边治疗服药继续在工作岗位工作1年多2009年再度体检出肝病和肝功能失调在向公司请假休息3个月以后病情有所好转但没有完全恢复健康。现在继续在公司工作。我希望公司能本着人性化的管理给我适当的减轻工作量。具体还没有实施,请问像我的情况公司应该给予什么样的待遇劳动法有没有具体的规定我在一家日本公司工作已有4年了由于长期工作劳累加班。请问像我的情况公司应该给予什么样的待遇劳动法有没有具体的规定

劳动纠纷 2019-10-02 04: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关于工作岗位调动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操作岗位调整时,企业依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财务经理调整到销售岗位则可能欠缺合理性。
    2、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3、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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