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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一楼装修,因为没时间看着整包给装修公司负责,在装修期间因为打楼板被物业叫停因违反规定限期恢复原状,装修前装修公司多次沟通应合理合规去操作。现在是本人房屋三楼业主说我们家装修违规操作震动太大对他们家造成门体开裂,大理石翘起造成一定损伤,我联系装修公司去对接,对接后得知他要赔偿经济损失按总装修价格百分之30支付,最少给3万块,不行就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我想咨询一下,他这个要求合法吗?应通过什么途径去解决?在装修期间因为打楼板被物业叫停因违反规定限期恢复原状,他这个要求合法吗?应通过什么途径去解决?

综合法律 2019-10-12 14: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因此,如果您已接收房屋,据您描述,较难构成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因此您只要要求其维修。 如果您未接收房屋,则您仔细查看合同,有无解除合同的条件,看看能否适用;另外,各项证件没有不行,必须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若无,则可拒绝接收。
    当交付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催告,催告后三个月内仍达不到交付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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