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云南的,因在长沙读书所以在那边报了驾校准备考驾照后因毕业回云南,和长沙的驾校协商后退了我4分之一的学费,因为我当时比较急,所以我让他们帮忙注销一下档案,结果他们没有帮我注销,现在我在云南重新报不了驾校,我去长沙XX,他们说得本人和驾校教练一同去才能注销,我打电话联系长沙XX让他们和我去注销一下,他们的回话是你已经不是我们驾校的学员,学费我已经退给你了,和我没有关系,我现在该怎么办,投诉没有任何证据,电话忘记录音学费我已经退给你了,和我没有关系,我现在该怎么办,投诉没有任何证据

消费者维权 2019-10-01 06: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均可作为证据,但这些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对于当事人提供的录音证据,侦查机关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并将鉴定结果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五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