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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的狗狗养在小区的停车房,停车房平时有偿的帮接收包裹,自从养狗以来一直都会告诉车主们狗狗很凶,不要靠近。前两天一个平时寄包裹到停车房的女士自从进入车房包裹存放区拿包裹,被我家狗狗咬伤了,我们家的狗狗一直都是拴起来的,平时上班车主们取包裹我都是自己拿包裹出来给车主们的,但是那天狗狗咬人的时候不是我的班,而且包裹存放区就在工作人员身后,经询问那天该女士并未与我们工作人员打招呼就直接进去取包裹了,请问这算谁的责任呢?停车房平时有偿的帮接收包裹,被我家狗狗咬伤了,但是那天狗狗咬人的时候不是我的班,请问这算谁的责任呢?

综合法律 2019-10-16 20: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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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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