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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大家都知道远在天边的A是什么样,A位于青海省都兰县XX,土地未下放以前是一个国家重点的监狱,由于日照时间长,不下雨,非常适合种植枸杞,A共有超过14.7万亩的土地种植枸杞,自2010年以来有许多的外地的人都来A求发展,以前A每亩收480元的地亩费,费用主要用于给A的工人开工资,以及建设A。自从2013年起,A的干部发放通知,说A的地亩费偏低不够建设A,于是地亩费增长为每亩880元,2015年A枸杞市场价掉到12元左右,A干部不管不问,貌似跟他们没有关系一样,请问他们这样的行为是合法吗?让大家都知道远在天边的A是什么样,貌似跟他们没有关系一样,请问他们这样的行为是合法吗?

综合法律 2019-10-25 00: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关于工资发放时间的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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