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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利息不足24%,能否按24%计算?

债权债务 2018-08-18 22: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这就是民间借贷最高利率的规定。
  • 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  
    (一)合同有效的条件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  
    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内容合法;  
    4、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  
    (二)哪些情况会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在下列情形下,个人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民事制裁;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下列情形下,个人与企业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分无借贷期限合同和有期限借贷合同两种情形。
    1、有还款期限的借款时效: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两年的一般时效制度,有偿还期限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返还借款,贷款人明知债权已到期而债务人未能偿还欠款,权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的,即明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借款到期日)两年内不主张,即认定超过诉讼时效。
    2、无还款期限的借款时效:实践中,无还款期限的借贷合同大量存在,这些纠纷的诉讼时效可以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符合《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要求的,可适用二十年的特殊诉讼时效,而非两年的时效,否则将对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有违公平原则。
    如果无期限借贷合同超过了二十年的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的,则丧失胜诉权。但通常以贷款人知道债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原债务成为自然债务,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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