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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月份跟同乡张姓工头去外做油漆涂料活,当时工头说一起做包活,根据他的描述和价格我们认为可做便去了,到了以后发现他描述的跟发包要求的不符,我们便不愿意做下去,与是他又用加价的理由把我们留下来继续做,但是中途因工人干活拿不到基本的生活费而一一离去,现在工程接近尾声,没有人干了,但工头之前已经拿了十万块进度款,都是隐瞒着工人,(这是工人离去的根本原因)现在他不做了要我们去帮着要工钱,还扬言不去要的拿不到钱自己负责,我想问的是,合同不是我们跟公司签的,工人也因拿不到生活费而离开的,我们工人有义务去帮忙要钱吗?如果不去工钱找谁要?但工头之前已经拿了十万块进度款,我们工人有义务去帮忙要钱吗?如果不去工钱找谁要?

劳动纠纷 2019-10-03 18: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申请仲裁您需要带好身份证明等文件,至于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提供,(如果单位有给您买保险的话)您可以到当地社保局申请调取买社保的记录作为你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
    2、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3、企业法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与你老板是谁无关。
    4、进行劳动仲裁与法院开庭基本程序差不多,既然是开庭,您当然是本人出面(或者委托您的代理人出面)
    5、目前争议仲裁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情况相同的人的人数在10人以上,可以进行共同诉讼。建议您和您同事二人作为共同申请人向仲裁庭提交申请,看仲裁庭是否合并审理还是分开审理,其实对案件本身没有太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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