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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朋友,天生愚钝,自理能力差,好喝酒,现已年过43岁。他出生六天母亲病逝,不久父亲也去世。从小由外公抚养成人,但因个人问题,一直未成家。他有六间房屋,亲友怕万一出现意外,遗产不知如何处理。他本人想提前处理好,如果出现意外的话将所有房产赠送给外公,但外公年事已高,就想给外公的儿子,即他舅舅。他有叔兄弟,但曾未照顾过他,现在村委已为他办了低保,是为了把他的房子充公,请问村委有这个权利吗?依他本人的意思是想把房产给他外公的儿子,而且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被舅舅照顾。亲友都很可怜他。请问这件事应该如何处理?应该经过一个怎样的手续办理?一直未成家。遗产不知如何处理。请问村委有这个权利吗?请问这件事应该如何处理?应该经过一个怎样的手续办理?

调解 2019-10-08 10: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继承的方式有两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去做公证继承,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遗产分配的规则: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 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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