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所在的高中要进行春游,这个消息大概是学校提前一个星期说的,但是并没有说任何和请假,收费的相关内容。春游在3月27日进行,我因为在这个星期热感和扁桃体腺发炎,周六回家后症状加重,担心要是去春游之后回来可能会发烧,所以妈妈帮我去和老师请假,老师却和我妈妈说我春游要交的费还是要交,一共240元,我妈妈不理解,班主任却说学校规定提前三天请假的同学才不用交费的。接下来是重点,我们班主任在班里根本就没有说过“只有提前三天和学校请假的同学,春游的钱才不用交”这种话,我已经向全班同学确认过了,班主任根本就没有说过。班主仍然要我把钱交上。那么请问学校这样的行为算不算强制消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条文?我已经向全班同学确认过了,请问学校这样的行为算不算强制消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条文?

消费者维权 2019-10-02 13: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人身、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二条: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镇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