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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两个弟弟跟一个人打架,刚开始是因为对方把宿舍的灯管弄烂了,然后我两个弟弟就进去问为什么,大家起了口角冲突就打了起来,宿舍是关灯的状态。打架是对方先动手的,而且对方喝了酒。现在其中一个弟弟左手手臂爆血管影响了神经,右手也缝了几针。伤的这个弟弟说当时他不知道是对方伤先还是他,因为流血了当时有点懵。对方被灯管片插到肚子,当时双方都流了对方肠子都流了出来,昨天去医院了解情况,对方脱离危险,转入普通病房。另外一个弟弟当时候出事跟我说过当时是对方自己滑倒摔下导致灯泡碎片插到肚子。现在这个弟弟已经被送到看守所了,家长见不到,也无法了解他现在是什么情况。请问以上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有没有办法可以让我弟弟不再看守所?也无法了解他现在是什么情况。请问以上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有没有办法可以让我弟弟不再看守所?

刑事辩护 2019-10-06 17: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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