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与前男友分手现有6年了,但自去年2008年他又开始往我娘家跑,还到处乱说,说我在和他交往时,用了他1万多块钱,还说我给他生了一个儿子,来问我要儿子,当时我在和他交往时,本来就家里不同意,交往还不到2个月,我提出分手,他不同意,说分手可以,但得给他2000块钱的分手费才可以,要不就得让我好看,威胁我,当时我人年纪小,也没见过什么世面就害怕,因为通过交往我知道他是社会上的人,我没支声就没敢说分手了,但在此其间他也就给我买了一套衣服,一双鞋子,弄过一次头发,总共不到300块钱,另还买过一条项链,给我时他说是白金的,但是是不是白金的我也不知道,因当时就不想和他来往了,给我项链时我不接受,但他硬要给我,我没办法,收在身上,一直也没带脖子上,不巧的是,在一次和他一起外出玩的时候这条项链让小偷给偷走了。之后我们背着父母一同外出打工,外出后我马上通过熟人介绍进了个厂,他知后,马上到商店买了一把菜刀,说如果我要进厂不和他一起走的话就得杀了我,要不就让我杀了他,被逼无奈,也不敢报警,怕他真的做出那种事来,就乖乖的和他走了,和他走后,居无定所,他没什么特长,也赚不到什么钱,白天就打点零工,晚上就不知到些什么地方偷鸡摸狗,换些许零花钱回来做生活费,带着我让我过着只是没有让我饿死的生活状态,我几次提出分手要走都不准我走。在此其间没有给我买过任何一件衣服,一双鞋子,一双袜子,也就跟着他每天吃两餐饭,我真是快疯了,每天也就行尸走肉的在和他过,我进的好好的一个厂有我想要的生活,每个月还有经济来源他竟威胁不让我进,而和他在一起却是这种状况,被逼无奈的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就在他表哥那里找了份差事,在建筑工地上做小工,25块钱一天,过了段时间,我也就在他做事附近找了一个厂,赚够了回家的车费钱我就辞职了,怕他又威胁我不准我回家,我撒了个谎,说我怀孕了,我们得赶紧回家结婚,回家之后,我就消失躲起来了,不管怎样,不会和他来往了!这样,好像自然而然就分手了。再没有作何来往。事隔多年,我已结婚生子,去年他又突然跑我娘家来吵问我要1万多块钱!写信,打电话,上门威胁我父母!让他们告诉他我的夫家住址和电话!想把我搞的身败名裂!我现在非常的痛心,请你们帮我分析解说一下,他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到处乱说说我和他生有一子,是不是有损我的名誉……非常感谢……交往还不到2个月,他不同意,但得给他2000块钱的分手费才可以,过了段时间,是不是有损我的名誉……非常感谢……

损害赔偿 2019-10-15 10: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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