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是受害方,现在却成了被告方,我去年被朋友忽悠兑下这个歌厅,当时她说手续齐全,结果签合同的时候她说差一个证件,但是已经办完了,个把月就能下证,当时也不懂也没想太多,结果没两个月就因为证件不齐被关门,当时兑店12万,先付4万,剩下的八万,2019年3月12日还清,这个店是转账过来的,因为上家老板欠这个人钱给不上,所以转给我,协议是跟上家签的,但是欠条是打给她的,可是这一年当中我追她办证,她说原来那个老板出车祸了,然后一直拖到还钱日期了,管我要钱,我告诉她别说没钱有钱我不给,我的证件一年了都没有办齐,所以她们在2019年3月28号,把缺的那个证件办出来了,这一年当中A期间的损失不管不说,还要我必须还钱,我说分期给,因为现在没钱,歌厅一年连房租都挣不出来,现在就是赔钱硬挺,跟她商量分期给,死活不干非要起诉我,我现在就想知道我这个情况有没有转机,如果我被起诉了会不会对我孩子上学有影响?我关门期间的损失谁来负责?我本来是受害方,还要我必须还钱,如果我被起诉了会不会对我孩子上学有影响?我关门期间的损失谁来负责?
刑事辩护
2019-10-26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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