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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信贷公司有贷款,因为他们利息高,所以一个月没还上了,他们下款前就收取了1000多的服务费,下款后不到几分钟就收取了四厘的前置利息还有10%的手续费,真正下款本金很少,利息高,所以没还上,协商不了他们就说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我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我可以不执行吗?还是不管我对结果满不满意都要执行?我看了征信,这家公司不上征信,也不知他们合不合法,仲裁不了不知他们会不会向法院起诉?法院是否支持他们这种借贷行为?没下款前收了1100的服务费,下款后不到几分钟又收四厘的前置利息和10%的手续费,我该怎么办?我可以不执行吗?还是不管我对结果满不满意都要执行?仲裁不了不知他们会不会向法院起诉?

仲裁 2019-10-29 15: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这是因为,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且贷款人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不得从中预先扣除贷款利息,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扣除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则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来计算。这是由贷款人对借款人担负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义务所决定的。

  • 1、信用卡消费逾期不还,会产生利息。只还本金不还利息还是欠款。
    2、信用卡透支后逾期不还款是一种违约行为,银行可以要求持卡人偿还本金以及逾期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如果银行向法院起诉并胜诉了,持卡人还要承担诉讼费用。
    3、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一定数额,逾期不还款,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当然
    2、3主要针对恶意透支、数额特别巨大的。一般一万以内的只要及时把费用结清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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