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办准生证需要结婚证吗?没有结婚证能办准生证吗

离婚 2019-10-27 05: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
    (1)《医疗保险手册》及复印件;
    (2)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盖生育章);
    (3)女方1 寸免冠照片1 张。
  • 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1)需要准备的资料:《计划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围产卡,小一寸照片,《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需盖单位公章)
    (2)办理地点:社保和医保所在的银行。
    (3)办理时间:宝宝满16周后,建议15周去办理,需要审核一段时间。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2019-10-27 04:51

咨询我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四、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没办理结婚证,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怀宁县律师 潜山市律师 岳西县律师 望江县律师 桐城市律师 迎江区律师 太湖县律师 宜秀区律师 枞阳县律师 大观区律师 宿松县律师
    宣城律师 滁州律师 池州律师 六安律师 亳州律师 宿州律师 阜阳律师 黄山律师 安庆律师 马鞍山律师 蚌埠律师 铜陵律师 芜湖律师 淮北律师 淮南律师 合肥律师
    房地产法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法律列表 法律内容 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