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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两个孩子,却只有一处宅基地,房子是老人盖的,两个孩子都在一块住。宅基地使用证名字写的是老大。现在两个孩子都成了家,也分了户口本,生产队却没有再分宅基地。请问老二能申请宅基地使用证共有财产权吗?老人有两个孩子,房子是老人盖的,宅基地使用证名字写的是老大。请问老二能申请宅基地使用证共有财产权吗?

房产纠纷 2019-10-28 21: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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