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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去房屋整装公司要个地区代理,听业务经理解说下交了几十万货款定金,没看清合同就签字了。后来才看到自己变成经销商,下单要货时却被告知所交的定金变成按每次拿货货款的15%返回,只是另外只一次免费赠送定金的三分之一的货,其他货款就要另交。这跟他先前说(拿货时定金和赠送的一起给)的不同。我先交的定金一大半要按以后每次出货的货款15%一点一点要回,不出货就没有了。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听业务经理解说下交了几十万货款定金,我先交的定金一大半要按以后每次出货的货款15%一点一点要回,请问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10-27 15: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抵押合同仅是当事人之间就抵押物设定抵押权的债权债务合同,其成立乃至生效之时,抵押权尚未产生,订立抵押合同,属于一种债权行为。抵押合同的履行,即抵押人实际设立抵押权予以抵押登记,才是物权行为;
      其次,国家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强制性、禁止性规范的抵押登记予以坚决的否定,即使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也不能承认其法律效力,而只对符合法律要求的抵押才予以设立登记,承认其法律效力。
    这种以国家行为直接强制干预的目的,也在于通过房地产抵押登记,可以有效地避免第三人因不知房地产已设立抵押而使自己遭受不测的损害,从而保证抵押权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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