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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私人老板,工厂大门外没有厂名,我也不知道老板叫什么,只知道他姓刘。做了两个多月,没有劳动合同。跟老板和老板娘口头说了辞职半个月了,他们说的是什么时候找到人我什么时候才能走,他们找不到人我走了一毛钱没有。然后就是辞职就会谈到工资,一开始我只知道5000块一个月,辞职的时候老板和老板娘跟我说干到年5000,干不到年每个月按4000算。然后就是他们厂里大部分人都知道这个工资说法。我现在该怎么办呢?我现在还在继续上班,每个月发3000,我目前一共拿到6000块工资。我可以立马走人吗?能拿到5000块一个月的工资吗?可以要没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吗?我也不知道老板叫什么,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要没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19-10-30 23: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对于月工资的核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 根据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目前关于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就单位没有签合同来看,单位应该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诉请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你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你可以参照陈律师的方法,或找你的同事或客户等知情人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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