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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丈夫离婚了之前有个小店,营业执照在我的名下,犹豫有些事情当时没有过户,但是法庭上,判决书上判给了他,我不去,他自己可以变更法人吗我和丈夫离婚了之前有个小店,营业执照在我的名下,犹豫有些事情当时没有过户,他自己可以变更法人吗

离婚 2019-10-31 11: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人变更流程
    第一步:先登陆www.hd
    315.gov.cn,点击“工商登记”,进入变更登记,提交新的法人相关信息;
    第二步:待网上申请通过后,会自动生成《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一次性告知单》等文件,打印出来盖章签字;
    第三步:预约工商交件,拨打预约电话,如海淀区拨打“01082692268”;
    第四步:按照预约时间,到所属工商局交件,带上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新法人的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步:五个工作日后领取工商执照正副本
    第六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需要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七步:办理税务变更。

    以上共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工本费130元(工商100元,组织机构代码30元)
  • 判决离婚,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1999年6月3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对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此,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转移,只要能提供离婚判决或离婚证等能证明夫妻确已离婚的有效文书,则同样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因为由于离婚引起的房屋过户不是房屋买卖行为。
  •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双方之间的债务承担有两种情况:
    第一,原判决书中如果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需要有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夫妻双方可以就改债务进行约定由一方进行承担或者两人承担;
    第二,原判决书中如果认定的是个人债务,理应由债务人自行承担,当然,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以双方协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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