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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小孩二周岁了,领结婚证了,要上户口要办准生证嘛?

离婚 2019-10-30 11: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收养非婚女子生下胎办理准生证: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领养儿童手续]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 领养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 国家和各地计生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家庭生育二孩子女的不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和准生证,实行免费登记服务制度。如果当事人是生育三孩子女,可以在生育子女之前,凭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婚育情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咨询办理三孩子女的准生证。
    例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九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 给孩子上户口不需要提供准生证;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没有结婚证可以给小孩上户口吗?不管是非婚生子女,还是婚生子女,只要孩子生下来,公安派出所就有登记人口的义务。至于计划生育的问题,计生委可根据国家政策来处理当事人,教育也好,罚款也好。
    这是两件事情。上户口必须要到派出所去申请,持你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以及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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