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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麻烦请问一下,某老师和家长之间就学生课间意外受伤事件走法律民事纠纷程序达成老师给予学生赔偿协议,是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请问此项走法律程序的民事调解对该老师的工作尤其是职称评定产生影响么??是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请问此项走法律程序的民事调解对该老师的工作尤其是职称评定产生影响么??

调解 2019-10-30 18: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属于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协商解决的,不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处理。但对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对民事纠纷进行处理。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再审程序可以进行民事调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二条 部分当事人到庭并达成调解协议,其他当事人未作出书面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中对该事实作出表述;调解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判决主文中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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