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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个人户籍证明可以领取结婚证吗、开个人户籍需要哪些证件

离婚 2019-11-01 14: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登记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时限与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 什么条件可以结婚,法律上有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满足以上条件,双方就可以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去的时候带上以下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自己没有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开户籍证明的所具备的条件:一是集体户口;二是家庭户的户口本丢失且未补办好;三其他单位要求出具的,如购房、结婚、贷款等事由。
    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
    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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