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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全责,但第一时间打120-110,保险足够赔付,对方要价太高没拿到谅解书,这种情况要判几年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全责,保险足够赔付,对方要价太高没拿到谅解书

保险纠纷 2019-10-30 18: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一般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首先,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肇事者认真悔罪、积极赔偿、取得受害者家属的充分谅解,并签订了谅解协议书,可以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如果在交警部门将案卷送交检察机关前就取得谅解书,就完全有可能免于起诉。
    取保候审有条件的,比如:重病、残疾等原因,或是赔偿非常及时到位,受害者家属没有紧追不放等等。申请批准就需要一个过程,能不能立即出来要看办事机关的效率和相关当地政策。
    望采纳
  • 财产损失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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