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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劳务公司签定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是: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再诉法院,我在长安区干的活,应向那个仲裁委申请仲裁?能否直接去法院诉讼?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是: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向那个仲裁委申请仲裁?

争议解决 2019-11-03 2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纠纷讨薪问题:按规定双方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按你的描述,双方对裁决都是表示遵守的,但厂家确恶意刁难,拖延时间。
    那么你这时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因为裁决书会有时间限制的,一般15日内要履行裁决。
  •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6.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 对于属于终局裁决的劳动争议,劳动者不服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对于其它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 关于社会保险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劳动仲裁程序规定程序是什么?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如下:首先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七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发给《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对决定立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则发给申诉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申诉人需在案件受理后5日内向劳动仲裁委预交仲裁费,案件庭审过程有调查阶段、辩论阶段、调解阶段、裁决阶段等几个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两审制,即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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