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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现在起诉我要跟我离婚,我不同意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呢

离婚 2019-11-01 04: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去法院重起诉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
    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需要注意的是,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要达到一定时间,一般认为是三个月。
  • 重婚属于亲告罪,只有当其配偶自行到法院起诉时,法院才会受理,否则法院不会主动追究。构成重婚的,法院不予调解直接判离婚。
    因重婚而引起的离婚,如果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应当在分割财产、子女抚养和经济帮助等方面,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
    对因一方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离婚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即可。二是,一方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可通过诉讼到法院解决。孩子抚养问题,双方协商不成,依照法律规定,小孩不满两周岁,属于抚乳期,抚乳期间的小孩应归女方抚养。
    因此,通过诉讼离婚,小孩判给女方的可能较大。结婚证丢失了,要由村委会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夫妻关系是经过登记的合法关系。
  • 协商不成,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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