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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公司的股东(占股份25%)。同时,我在该公司中任副总职务。因某种原因,公司欲解除我的副总职务和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有权利直接开除有股东身份的我吗?我是某公司的股东(占股份25%)公司欲解除我的副总职务和劳动合同。公司有权利直接开除有股东身份的我吗?

公司企业 2019-11-04 08: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作为股东不可以开除,作为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一、股东不可以开除
    股东是投资人,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无权开除股东,但股东可以因为股份转让、赠予、被公司依法回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从而丧失资格。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东身份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股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工作,与普通劳动者权利义务相同,是劳动者身份,不再是股东身份,适用劳动法规的规定。
    解除合同合法的,本身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 若合同期未满,公司强行辞退你的,则应当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你的工作年限为两年半以上不满三年,按照三个月计算,则公司应当赔偿你六个月的工资,工资基数按照你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因此公司开出应当符合我国劳动法的条件,否则就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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