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2018年阳历11月份买了辆全封闭的海宝电动车,今年3月份左右发现前车胎里面跳线属于质量问题,找商家说同意给更换但是等厂家给他换了才给我换一拖两三个月没有更换,五月份发现电瓶坏了两块,折腾两三天给换了个55的杂牌子电瓶,我原电瓶是58的,找商家说是等原电瓶从厂家发回来才给换,现在等了半个多月没给换,多次协商无结果,打了XX协电话一个礼拜了也没给回音,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在2018年阳历11月份买了辆全封闭的海宝电动车,找商家说同意给更换但是等厂家给他换了才给我换一拖两三个月没有更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合法律 2019-11-01 20: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建议协商为好,根据商家提供的“三包”协议来办理,如有质量问题可以退货或者是换货,一般没有质量问题是不能要求退货的。若协商不成,建议到消协投诉。消协仍处理不好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商家进行退货或者换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湘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