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与男方同居期间购买房产,因为一起做生意,资金是共同的,现在男方去世,我可以分得财产和房子吗可以分得财产和房子吗?与男方同居期间购买房产,因为一起做生意,资金是共同的,现在男方去世,我可以分得财产和房子吗?我可以分得财产和房子吗可以分得财产和房子吗?与男方同居期间购买房产,我可以分得财产和房子吗?

离婚 2019-11-01 11: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同居期间买的房算不算共同财产?不算。
    同居非违法行为,但不为道德及法律所提倡,故与法律对夫妻财产关系以维护共同婚姻生活为第一要旨相区别,对同居财产的保护只能是有限的,首先建立在保护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基础上。
    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其不以法定的配偶身份关系的存在为基础,故不能简单地凭同居这一事实确认一方购买的财产为共有。如果刘某有充足证据证明房屋系由双方共同投资所得或购置,应认定为共有。此种理论的立法依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该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分割,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1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 2如果女方提供不了自己出资的证据,男方的财产与女方无关。 3同居关系,自己解除即可。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主张女方返还彩礼。无需赔偿女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其归属要看产权登记
    在恋爱同居期间双方房产归属判定主要取决于出资证明和不动产产权登记,首先房产证上所署的购房人的名字到底是谁?如果是两个人合买的(即《购房合同》上签署了双方的名字),就共同享有,应属于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
    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多存在于具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如夫妻、家庭之间;另一种是按份共有,即共有人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扬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