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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广东,男方的陪产假是多少天的,工资是怎么算?

劳动纠纷 2019-11-03 16: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限定的结案时间是45天内,最多可延长15天。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即使没有陪产假的地方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各地标准是不一样的,一般的是7天,也有10天或15天。
  • 产假工资本来就该单位产假期间正常发放。
    如果生育前后单位社保正常缴费满10/12个月的,能享受生育待遇,生完6个月内去社保局申请待遇,因为单位在你休产假时正常发工资,社保局会有个生育津贴补贴给单位,但如果津贴高于工资,那么差额单位要给职工。
    单位不发你产假工资当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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