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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8年8月1日进了公司,直到2019年5月公司才跟我们签劳动合同,而且是欺诈威胁手段让我们签了这份合同,这份合同是一份而且是空白合同,我们勉强写了自己的名字。后来公司将空白合同的空白处补写上了,起始日期是2018年6月至2020年5月底。请问这份合同有效吗直到2019年5月公司才跟我们签劳动合同,而且是欺诈威胁手段让我们签了这份合同,请问这份合同有效吗

合同纠纷 2019-11-03 10: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传真收到的合同如果有双方的签字确认,就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虽然传真收到的合同不是合同原本,但是传真也属于有效的书面形式合同,传真送达对方签收的时候合同就开始生效了。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写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一,首部。有当事人用甲方和乙方表示写明合同是日期签定地点和编号。
    二 ,正文。引言是写明目的 根据,的规定,经双方的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合同的标的,指当事人的共同指向的对象,可以是货物,劳物,工程项目,智力成果。数量和质量,必须是按法定的标准计量和计量单位。借款和酬金,交付的货币数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尾部。当时人签名,盖章,双方单位的住址,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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