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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朋友说有困难开始问我借钱,但是没有借条跟聊天记录,只有银行的转账凭证,而且朋友之前每一期都有还钱,最近开始不还了,也不承认借钱怎么办?但是没有借条跟聊天记录,只有银行的转账凭证,而且朋友之前每一期都有还钱,也不承认借钱怎么办?

银行 2019-11-02 11: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借条又称为借据,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在借贷时使用借条的情形最为普遍,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但有时当事人之间也不会写借据,也没约定多久还款,但是也没有一张银行打款记录。
    一般情况下,债权人手上虽然没有借据,也不能提供一套完整的银行转账打款凭证,法官很难结合当事人的陈述及其他证据认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所以当事人要保留好完整的凭据来证明自己的债务关系。

  • 1.建议当事人收集诸如借条、欠条、收条等直接证据,假如没有直接证据则收集证人、电话录音以及邮件、短信往来和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然后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因为债权一旦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债务人就享有时效抗辩权,就可以不用清偿债务。
    2.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切实充分,法官就会采信观点、判决胜诉。胜诉之后,如果一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未履行法院的判决,另一方应该尽快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因为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时效,就是判决生效后2年内。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但是更多的财产线索以及证据还是需要当事人进行提供的。
    4.如果被执行方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被执行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和诚信档案中。
    这样就会限制被执行方的银行借贷等金融服务,被执行方可能也会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执行司法拘留。
    5.如果被执行方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那么就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你们之前对于合同的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你可以向你朋友的户籍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你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要提供居住证)法院起诉。
    借钱的短信记录好转账凭证要保存好,作为证据提供。 另外,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2年,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从你最后一次催要之日起计算,注意时效问题。

  • 1、您和对方之间形成的是借款合同纠纷;
    2、对方向您借款,如果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的,到期后您可以要求对方还款;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时间的,您可以随时要求其返款,但需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交付借款时生效;
    4、作为出借人,若借款人到期拒不返还借款的,您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但必须举证如下事实:
    (1)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可通过借条、借据及收条予以证明);
    (2)借款已经交付给对方的事实(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5、如果收集到上述相关证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借款;
    6、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你们没有约定借款期限,从你催告之后对方不还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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